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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购置抓斗式挖泥船项目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9-16
关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购置抓斗式挖泥船项目
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结果的公示
【附件:关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购置抓斗式挖泥船项目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结果的公示】
【附件1:中介机构评分汇总表】
【附件2: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评分表】
【附件3:报价记录评分表】
【附件4:公示反馈意见表】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机财〔2025〕321 号)相关要求,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总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了本次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现将选聘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海总局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为满足港航一级资质重新核定要求及日常使用需求,拟购置拟购置13m³抓斗式挖泥船1艘。为保障本事项的顺利实施、确定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公司开展了评估机构的邀标比选。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比选情况
国机工程集团财务管理部从国机集团的资产评估系统中抽选出5家评估中介机构参加比选,中海总局于2026年8月31日向5家评估中介机构发出正式比选邀请书,共收到了5家评估机构的比选应答函。2026年9月7日,中海总局运行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办公室对所有收到的比选应答函共同拆封和评选,比选过程文件见附件1-3。比选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机构比选

三、中选机构信息
经综合评选,确定本次购置抓斗式挖泥船项目资产评估工作中选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报价6万元,综合评分75.40分。该机构拥有船舶评估同类项目丰富业绩,配备专业评估师团队,项目时间计划安排合理,本次报价公允,同时作为集团长期合作服务商,熟悉央企项目流程,符合本次资产评估机构选聘要求。
四、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公示范围内的公司员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将公示反馈意见表(附件4)以书面形式向运行管理部反馈意见。
联系人:胡泽原,联系电话:15888168735。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事项
公示方式:公告公示
公示范围:总局本级
相关附件可至运行管理部(战略投资部)查阅。
附件:
1. 中介机构评分汇总表
2. 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评分表
3. 报价记录评分表
4. 公示反馈意见表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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